2014年4月,我院被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7.21”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
2012年7月21日涞源县发生特大洪灾,给全县造成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指挥下,由我院组成了《涞源县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编制小组和受灾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小组。先后投入5个所,30多人、200多人次,深入涞源重建一线驻场工作,克服灾后生活条件差、道路尚未修通、现状情况复杂、任务紧迫等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中。经过多次奔赴现场实地踏勘、多方搜集一手资料,科学评估灾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于8月份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并于9月份完成了受灾乡镇、村庄的重建规划编制任务,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规划技术支撑。
在院党委和院领导的坚强指挥下,参与灾后重建编制的同志同心协力,实现了“从一张图纸到一个新涞源的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