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自然资字〔2020〕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30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我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崔立烨,0311-66772125/2124(传真)。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