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由我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专班协助住建厅起草,在认真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的基础上,专班人员加班加点,按照省主要领导要求,多次推稿修改,结合河北实际,在构建河北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融入城乡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了工作专班服务省住建厅的“智库”作用,对《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得到了厅领导的认可。
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继续主动承担河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行业使命和时代责任,擘画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格局。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一是把握新内涵,新要求,持续梳理我省历史文化的发展脉络,挖掘文化价值特征,坚持以用促保,构建城乡历史保护传承体系,当好住建厅的技术支撑。二是理论结合实际,总结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城市更新服务全省各市县历史文化保护、展示、利用和传承工作,将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三是加强与省内外相关历史文化研究机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打造一流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