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搭建全省城镇空间信息平台,2017年1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城乡规划成果信息数据有关标准规范的通知》。2月我院将《河北省城乡规划成果要素编码与符号样式规范(试行)》、《河北省城市(乡)总体规划成果AUTOCAD制图规范(试行)》和《河北省城市(乡)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标准(试行)》印刷成册,并下发每位技术人员。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该标准规范,经研究,定于4月11日下午,在院五楼学术报告厅对以上标准规范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学习交流。
这次培训由院总规划师崔建甫主持,我院参加上述标准规范制定的甘炼和郭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以我院按上述标准规范编制完成并报批备案入库的《衡水市城乡总体规划》、《沧州市城乡总体规划》和《任丘市城乡总体规划》为例,详细解读了该标准规范应用的注意事项、关键节点,为我院技术人员应用该标准规范提供了经验借鉴,最后与我院规划设计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上述标准规范在《衡水市城乡总体规划》、《沧州市城乡总体规划》和《任丘市城乡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开创了我省城乡规划空间信息大数据采集的先河,引领了我省城乡规划规划编制成果电子信息标准化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奠定了基础。